實務中,印花稅一般有兩種核算方式:
一、不計提,直接繳納
借:稅金及附加
貸:銀行存款
之所以這樣核算,是因為《企業(yè)會計準則應用指南—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》中有明確規(guī)定:
“企業(yè)不需要預計應交數(shù)所繳納的稅金,如印花稅、耕地占用稅等,不在“應交稅費”科目核算。”
二、先計提,再繳納
也就是通過“應交稅費”科目核算。
借:稅金及附加
貸:應交稅費—應交印花稅
借:應交稅費—應交印花稅
貸:銀行存款
這種核算方式在實務中被很多人說是錯的,但是小編并不這么認為,反而建議大家通過這種方式來核算。為什么呢?
理由如下:
1、自2022年7月1日以后,印花稅改為按季申報繳納,也就說本季度的印花稅要到下一季度申報繳納,按照會計上權責發(fā)生制的原則來說,本季度的印花稅就需要先計提出來,自然也就需要通過負債類科目—“應交稅費”核算了。
2、便于統(tǒng)計查詢。對于印花稅金額發(fā)生較大的公司來說,每年審計時統(tǒng)計印花稅就會很頭疼。如果通過“應交稅費—應交印花稅”科目核算,統(tǒng)計時直接查詢“應交稅費—應交印花稅”的借方發(fā)生額即可。
(PS:當然,大家也可以通過在“稅金及附加”科目后設置二級科目“印花稅”,統(tǒng)計也很方便。)
以上僅僅是小編的個人建議,在實務工作中究竟計入哪個科目,大家還是要結合公司具體的財務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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